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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并发布本指引。本指引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则和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防范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和重大舞弊风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指引适用范围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公司应当对本指引的规定进行自我评估,并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共同承担内部控制的责任,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本指引的基本原则是:
本指引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职责,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本指引可以向公司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内部控制的相关情况,以便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当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外披露。
本指引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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