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工商局: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处罚通报
近日,浙江省工商局发布了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处罚通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查处情况
我局稽查局根据线索,迅速展开调查,并于近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案件处理结果
经查,李某在我省某企业生产某商品时,为提高商品销售量,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销售的方式,销售其生产的仿冒注册商标商品。经查,该商品为高档白酒,注册商标为X牌,经核实,该商品为假货,已违反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量在五百件以上的;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量在五百件以上的;
(三)利用广告、展览以及其他宣传手段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案件处理建议
为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稽查局呼吁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如果在市场上发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同时,我局稽查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放心的商品环境。
四、相关法律条款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量在五百件以上的;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量在五百件以上的;
(三)利用广告、展览以及其他宣传手段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结语
浙江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警惕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远离“低价”陷阱。同时,我局稽查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放心的商品环境。
悟空云产品更多介绍:www.72c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