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产合计是什么?如何计算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资产合计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的总额。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在一年内可以转换为现金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短期投资、存货、应收账款和存货等。那么,如何计算流动资产合计呢?
流动资产合计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合计 = 现金 + 短期投资 + 存货 + 应收账款 + 存货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项目不能完全归属于流动资产,如存货中的已出售部分、短期投资中的已到期未收益项目等。这些项目都应当被视为非流动资产,在计算流动资产合计时需要进行调整。
那么,如何计算流动资产合计呢?
我们需要先将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项目按照其流动性进行分类,即:
1. 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 短期投资:指企业在一年内到期的投资,如购买商业汇票、银行承保短期债务等。
3. 存货:指企业用于购买或生产商品、提供服务的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
4. 应收账款:指企业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尚未收到对价的权利,如销售商品的应收款、提供服务的应收款等。
5. 存货:指企业用于购买或生产商品、提供服务的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
接下来,我们将这些项目按照其流动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即:
1. 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 短期投资:指企业在一年内到期的投资,如购买商业汇票、银行承保短期债务等。
3. 存货:指企业用于购买或生产商品、提供服务的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
4. 应收账款:指企业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尚未收到对价的权利,如销售商品的应收款、提供服务的应收款等。
5. 存货:指企业用于购买或生产商品、提供服务的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
最后,将所有流动资产项目按其流动性从高到低排序后,即可得到流动资产合计。
需要注意的是,应收账款和存货中的已出售部分应当被视为非流动资产,在计算流动资产合计时需要进行调整。此外,短期投资中的已到期未收益项目也应当被视为非流动资产,需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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